寶安區開展油煙專項檢查 對違規者最高可處10萬元罰款
2016-05-03 15:04:33 閱讀: 2600
今后,制造餐飲油煙、煤煙等大氣污染行為,將可能被處罰10萬元。今年一季度,區環保水務局已開展餐飲企業現場抽查40家次、大型商業街/綜合體執法檢查11家次、機關和事業單位非經營性食堂抽查6家次,進行油煙企業處罰2宗。
今后,制造餐飲油煙、煤煙等大氣污染,將可能被處罰10萬元。記者近日從寶安區環保水務局獲悉,新《大氣污染防治法》重點對油煙污染防治和處罰作出了新的規定,最高處罰額度將達到10萬元;同時,該局依托新法,陸續出臺餐廚油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重點開展專項執法檢查,確保轄區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據了解,新《大氣污染防治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對相關行業進行約束的同時也為環保部門在審批、執法等環節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而違反相關規定的,視不同情節進行逐一處罰,最高處罰限額達到10萬元。
今年一季度,區環保水務局已開展餐飲企業現場抽查40家次、大型商業街/綜合體執法檢查11家次、機關和事業單位非經營性食堂抽查6家次,進行油煙企業處罰2宗。
此外,寶安區環保水務局還在社會生活油煙集中治理新模式上進行不斷的探索,目前,正在新安街道穩步推進社會生活油煙集中治理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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